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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话叫“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七件事说白了都是一件事:吃。
在电子商务给传统行业带来革命的同时,我们发现,我们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只被“革命”了一半,“住”和“行”我们可以仰仗携程、E龙,甚至衣服也可以从网上订购了,唯独“食”这块,却略显得冷清和寂寥!
“携程”和“E龙”作为模式上“拿来主义”的互联网公司,赚足了眼球和钞票。在旅游业,或者说网上订票、订房这块,b2c的模式简洁而清晰,发展较为顺畅。“携程”和“E龙”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单边收益”。这个意思是说,无论是商家还是客户都倚重这样的渠道:商家要通过其获取客户,客户要通过其进行预约预定;而“携程”和“E龙”们又是通过商家“返佣”作为主要盈利来源的。
无奈的是,这样的模式在餐饮娱乐业似乎行不通。餐饮娱乐业和电子商务的关系,总体上看,可以概括成一句话:电子但不商务。这里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
1.餐饮娱乐业只是使用了电子化和信息化的手段,诸如无线点菜收银系统(Mobile POS)、互动式 桌面点餐系统:
2.餐饮娱乐业热衷于“企业上网工程”;
3.餐饮娱乐业有了垂直资讯门户,如中华美食网、中国饮食文化网、食在中国网,等等。而真正涉及到商务层面的企业或服务,还处在爬坡和摸索当中。
在餐饮娱乐业拷贝“携程”和“E龙”模式的道路上,不乏前仆后继的“壮士”,最早的“要饭网”、快餐网就是这样的典型,他们无一例外的成为了先烈。餐饮娱乐业基于B2C的模式一向步履为艰,中国饭网早先在2004年7月成立之初,涉水B2C,但是仅仅半年以后,就转向做餐饮招商门户B2B了。如今,依仗互联网良好的大市场环境,餐饮娱乐业的“携程梦”又卷土重来。诸如饭统网、易丁网、紫页114生活资讯网、无忧订餐、请客网,等等。据说饭统网在2004年10月份的现金流入近10万元。但是据我所知,他们基于“返佣”的收入却少之又少。更多的同类业务经营商考虑的是将广告和会员年费纳入到了其赢利设想当中。特别是会员年费这块,相当于为餐饮娱乐业提供自助化的企业上网服务,例如为企业提供饭统网上的“电子门脸”,供其宣传自己、展示自己、招摇自己,等等。广告收费、会员年费,都要依赖强大的内容支持和品牌效应,可谓是任重道远。
“返佣”收入的少之又少,进一步佐证了餐饮娱乐业“电子但不商务”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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