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策划传播 > 由移动互联网看通信业的名词之争
据说美国有一个报人叫ABBOTT,他爸爸临死时告诉他说:人间所有的教会的争执,90%都是名词之争。ABBOTT老了后,回忆这段话说:我发现我爸爸数学不好,原来最后那10%也是名词之争。
通信领域有太多的术语和名词,很多还是英文缩写,看到后往往头晕眼花。即使不头晕眼花,同样一个词,同样是通信领域内的甲和乙,看到后所触发的认识和理解也千差万别。这是通信领域的名词之争,但是这种名词之争、名词之累却是必要的,有意义的。
例如移动互联网这个词,本是从互联网这个词衍生而来,一般是指wap服务。可是移动互联网又往往被叫做无线互联网、wap互联网。把移动的和无线的混为一谈,对于一般用户而言,无所谓。可是很多专业人士对此也粗枝大叶,恐怕就有误导之过了。
移动的一定无线,无线的则未必适宜于移动。
不过即使我们区分出移动和无线来,也还是无法准确的概括一些应用的特征。移动互联网这个名词究竟是指移动状态下借助WAP浏览传统互联网的内容比如www.sohu.com,还是去浏览wap.sohu.com?而支持WAP2.0的手机可以接入到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内容和服务。因此,还是会出现定义不准,内涵和外延不清的情况。所以,当你说移动互联网时,我分不清楚是指web的,还是wap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确立手机互联网和pc互联网概念。前者是指适合于手机或PDA浏览和应用的互联网服务,后者则指适合于pc浏览和应用的互联网服务。这是“小口径步枪”和“大口径步枪”的区别,也是以人机界面特征为标准的划分。
不管新开发的手机浏览器多么好,多么先进;也不管多少业内专家贬低WAP。手机就是手机,PC就是PC。
即使有一天PC上的互联网应用全部在手机上实现了,手机也还是用手来掌控的东西。既是如此,套用传播学上的术语:媒介决定内容,我们得出结论:媒介形态决定应用差异。如果有一天,我们用手机,通过3G或者是其他无线接入手段逛遍了www.sohu.com的边边角角,图文并茂,声色犬马,速度奇快,那也只是技术上的成就,而不是体验上的满足。
不光“移动互联网”这个词会出现模糊和不准确,在通信领域,这样的情况几乎随处可见。一般用户也就有无所谓了,但是专业人士,特别是产品设计人士而言,必须要处处留意,时时当心这些“名词”。这些的名词之争不但不是名词之累,而是名词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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